为了切实履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责,“3·15”前夕,长沙市工商局委托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对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商品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有23种被检商品不合格。该局表示,凡本次监测不合格的商品必须停止销售,企业经整改并复查合格后方可销售。
(责任编辑:李俊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