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堕楼大命不死男子姓梁、46岁,任职惩教署逾10年,现为一级惩教助理,与20岁儿子及家人同住杏花邨38座10楼一单位。
事发凌晨2时许,事主外出遣兴后带醉返回宿舍单位,发觉早上清洗后挂晾在窗外晾衣架的衣物未有收回,于是步履蹒跚往收衫,其间疑受酒精影响,事主上身俯出窗外过多,导致整个人顿失重心,“倒竖葱”式跌出窗外,幸下跌途中先后压毁7楼、3及2楼窗外晾衣架,再反弹跌于一楼平台,由于获晾衣架卸去冲力,故他仅额头及右脚擦伤,仍然清醒。在家的儿子见父亲堕楼慌忙报警,并赶到平台查看。
警员及救护员到场,替伤者检查及急救,再由消防员以担架将他抬回地面,由救护车送院,情况稳定。
据悉,伤者中午已苏醒,但对堕楼事件不愿多谈。警方经调查后,认为事件无可疑,列作有人堕楼案处理。事后,屋苑派出工程人员更换被撞至拗曲及倾侧的晾衣架。
(责任编辑:李俊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