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东拼西凑了三四万元,结果还欠医院53万,郭玉良面临的选择是“还钱”或者“捐献遗体”。这个哈姆雷特式的难题难免让旁观者悲从中来:若说还钱,不吃不喝打工50年也许还未必还得清;若拿妻子的遗体抵债,人伦情感这一关又过不去。似乎所有的矛头都直指医院,是医院出的这道选择题过于残忍。
问题是,医院真的错了吗?如果这53万花得冤枉了、或者对医疗结果存疑,完全可以查帐,或者请求医疗责任鉴定。客观而言,医院在钱款不到位的情况下,主动继续治疗,本身是值得肯定的。在这里,医院也同样面临着两难选择:若积极救助,天价费用让患者承担不起;若放弃治疗,又要经受医疗伦理的质疑。
医患困境的症结所在,恰恰在于基本医保制度的缺失。如果面对特殊重大疾患,公民可以有公共救助基金来为生命权益兜底,那么,医院既不会担心救人而打烊,患者也不会担心生病而破产。2007年底,深圳山厦医院状告云南政府讨救命钱的案子,就是最好的例证。救治需要成本,有成本就必然要有人为之买单,感情上说,老百姓负担不起天价医药费,但是医院也不是慈善机构,尽管医疗领域暗流汹涌恶化了舆论对之所持公正立场,但是,过于苛责医院的结果只会加速恶化我们的医疗环境。
有一点是肯定的:在医疗卫生领域,医院或者医生是天然垄断者,垄断着信息和技术,药品研发、生产也天然垄断,加上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激励机制问题,公共产品、外部性带来的调节失衡问题,这个市场是失灵的,只有政府干预才能扭转患者弱势。就此而言,我们必须仰仗政府承担对全民的健康保障负责,通过政府力量,建立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健康保障体系。
眼下来说,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医保难度不小,但低水平、广覆盖的全民医保制度还可以不断完善。在“遗体抵债”的悲怆背后,是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管理制度等体制的缺位或暧昧。53万元救治费成了烫手的山芋,不是被扔给患方,就是被抛给医院,政府和制度在这个“疯狂躲避球”的游戏中被忽略了。
生病是自己的事情,治病则是社会的事情。遗体抵债的悲怆,不妨看作是给即将开启序幕的新医改一个欲扬先抑的前奏,只有建立起刚性而普适的基本医保制度,“卖身葬自己”的无厘头笑话才不至于继续上演现实版本。
(责任编辑: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