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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牙病反添病牙 一患者获赔两万元

2007-12-07 14:07 来源:三九健康网 

周先生母亲在该医院的就诊病历上,第一次去口腔科看牙是今年8月10日,当时接诊医生做的牙冠第二天就掉了,11日经重新处理,牙冠两天后又脱落了,同时病牙开始发炎。从8月13日开始,周先生母亲的整个牙床都肿了起来,几天后再次来到该医院检查时,病牙旁的几颗牙都出现了松动,此时医院口腔科主任亲自帮其治疗。

其间周先生得知,第一次为其接诊的医生并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只是医院口腔科的技术人员,为此周先生数次找到医院理论,于是双方签订了一份“私了协议”。周先生称,医院方面一次性赔偿周先生母亲2万元,但一式两份的协议,周先生却没有拿到属于他们的那一份。

之后周母在其他医院进行后续治疗,几颗松动的牙齿也被告知难以保住。昨天周先生再次来到该医院,希望为自己的母亲讨个说法。在患者投诉办公室,一位姓陆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之前双方已经签署协议“私了”此事,医院方面也做了赔偿,所以认为纠纷已经了结。其后周先生提出,索要一式两份协议属于自己一方的部分,对方也没有给他。

记者在医院了解到,8月10日为周先生母亲接诊并签署病历的医生,是医院口腔科的技术人员,并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根据卫生部颁发的《执业医师法》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周先生表示,自己马上会向卫生部门投诉,并有可能走法律途径解决。

(责任编辑你: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