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海口市卫生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进度,海口市在原有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开始实施以单位、住宅小区为征收单元统一集中办理医保缴费工作。
据悉,单位统一集中办理的具体操作是:各单位负责人事劳动保障工作的人员到就近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领取《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各单位符合参保标准的人员每人填写一张,单位负责人事劳动保障工作的人员将按其户口簿记载的内容进行核实,以户为参保单位。
其中低保居民、优抚对象和残疾人要出具相关证件,家庭中符合参保条件的所有成员都必须参加,不允许选择性参保或将不符合规定的人员纳入居民医保范围。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派专人统一收取个人参保费,并集中到就近的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缴纳,统一领取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卡和《海南省社会保险费用缴款书》(发票)。
记者同时了解到,为避免出现医保覆盖空白,如单位暂时确无力缴纳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经严格审核后,可组织员工申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有能力缴纳时必须立即按照国家和海南省有关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参加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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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俊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