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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位老人上书温总理 望实现全国医保联网

2007-08-01 09:16 来源:三九健康网 

  尊敬的温总理:
 
  首先向您致以诚挚的问候。

  我们这些老人,都是依靠子女来深圳定居生活的离退休干部。现在感到最大的危机是“老有所医”的医保问题:一是收入低,个人负担重,难以支撑昂贵的医疗费;二是报销手续十分烦琐,且时间拖得很长;三是原单位建制不在了,药费报销不知找谁办理,“保障”很难落实。

  这些问题虽向有关部门反映过,但无法解决。

  为此,特写这封信向总理反映,希望总理在日理万机中给予重视。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实行全国医保联网,有病就地医疗,发生的费用由两地医保部门结算。

  二、对于户籍加入深圳的异地离退休干部,我们要求享受深圳市同样条件的福利待遇,体现和谐社会平等分配的原则。

  此 致

  蔡莉(83岁)

  徐日良(80岁)等17人

  2006年12月15日

  (本报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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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家支招

  周沛(南京大学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系主任):必须改变现行的退休人员与本单位在职职工捆绑参保的做法。当务之急,则是建立全国性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和运用的管理机构,统筹安排全国有关社保基金的筹集和运用。特别是要把农民工的社会保险、老年人的医疗保险,作为重点项目和内容率先试行。

  韩克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提高社会保险缴费的统筹层次,统一费率、统一待遇支付。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问题要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工农一体化、城乡一体化联系在一起,不能就事论事,最终造成制度的“碎片化”。

  还有专家建议:弱化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功能,加大统筹基金的作用。目前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既无法真正解决退休人员门诊看病问题,又分散有限资金。

2.国外经验:

  德国:2003年颁布《法定医疗保险革新法》,废除了原来被保险者固定分配到某个医疗保险机构的制度,被保险人可以自主选择保险机构。还于1997年通过了《数字签名法》,正在通过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医疗数据互通,有力地推动了医疗保险系统信息化建设。

  日本:是老龄化较为严重的国家。1997年,日本参考德国的护理保险制度,建立了不包含现金支付、采用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等形式的护理保险制度,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印度:将有限的政府投入公平地补给最需要医疗服务的需方,建立了深入乡村的免费医疗网,基本做到穷人也有基本医疗保障。虽然印度的公共投入只占卫生费用的17.9%,但按世界卫生组织成员国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评估排位,印度居第43位,而中国则是188位。

   医保的地方属性,已让其成为继户籍制度后,另一个束缚人口流动的制度 

  给总理写信的构想,是在深圳市布吉镇老年活动中心酝酿的。17位老人在信上签了字,他们都迈过了70岁的门槛。“我们曾为国家作过贡献,但现在老难所医。”发起人、74岁的孙芝禄说,“这关系到和谐社会公平性。” 

  在深圳和女儿居住的孙芝禄,是吉林省白山市卫生局离休干部。2006年的一场大病让他花了8800元,“把腿跑细了”才报销掉。而他的老伴——一位72岁的老人,同为白山市职工。1995年她患乳腺癌,花了二万多元,直到4年后返回单位才报销。

  “我们曾多次向深圳市提出,希望医保能够联网,但一直没有回音。”孙芝禄说。

  而陈式汝的问题更严重——这位74岁的老人退休后,从云南红河州迁入深圳,并办理了深圳户口。但他的医保留在原单位。2006年8月14日,陈式汝因心脏病突发住院,只能让儿子垫付8万元手术费。而在治疗过程中,需要开两张处方单、办住院证、转院证、特殊工种证明也相当复杂——一切都因异地医保而起。为了报销,他开了无数个证明,打了无数个电话……

  当中国步入老龄社会后,医保异地报销难不仅仅困扰着这些深圳老人。《中国老龄事业白皮书》显示,2005年底,中国60岁以上人口达到1.44亿,如果异地居住的老人按10%估算,就有1400万人。而据卫生部调查,老年人发病率比青壮年要高3-4倍。

  2007年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陈高卫呼吁:应立即筹划建立省际之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网络。

  这位来自海南的人大代表称:虽然全国城镇职工医保范围已经惠及近2亿人,但由于工资水平、报销方案的差异,医保几乎全部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参保人在异地看病时,要先自付医疗费,再带着凭证到参保地的社保部门报销——让白发苍苍的人拖着不便的腿脚跑来跑去,怎么也说不过去。

  全国政协委员解生瑞也认为,这种画地为牢式的做法,侵犯了人们的医疗选择权,而且阻碍了人员流动。“现在的网络技术很发达,做到医保卡全国通用,在技术操作上并不难。”他说,“关键是政府如何解决其中的利益冲突问题。” 

  “医疗保险全国联网,确实不是技术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一位官员对医联网记者称,“其障碍在于各地的政策不一样。医保基金是各自独立运行的,根据当地医疗水平筹资,所以各地基金的差距非常大。目前,还没有很好的办法转移医保关系。”

复杂的原因包括以下几方面——

  其一,各地政策不统一。1998年颁布的有关文件只做了原则性规定,各地的实施细则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制定的,导致政策千差万别。大病险种设置不同、医疗保险费征缴比例不同、各地医药三大目录——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也不一致。此种背景下,各地互相承认很难。  

  其二,异地的医疗机构不受参保险地政府管理,难免发生一些不规范行为:如冒名顶替住院、挂名住院、串换病种和药品、超范围用药、用医保卡购买日用品等。 

  其三,各地软件平台不一致。医改启动初期,国家对开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制发医保卡没有统一规范,各地都按本地实际建立信息系统。医保卡有的单独制作,有的和银行共用。

  目前,除北京、上海、天津外,其他省市大部分均是以市或县为统筹单位的。统筹层次低,不仅难以对医疗保险进行跨区域的转移和管理,并且容易形成地方垄断。

  一位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各地医院都在争医保“定点”,因为被定在这个医院看病的人,实际上就被绑在这个医院了。医院争到参保的人越多,收入就越高。地方医疗机构为了不让医疗费外流,不到万不得已不给患者出医疗证明去其他医院求治。

  “而在退休后户口迁入异地,也不能实现医保迁入。因为医疗关系是实行区域化管理。”深圳市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黎京雄科长进一步解释说,“如果全国人民都到深圳来看病,区域的医保基金会彻底崩溃。”

  有关专家还将问题引申了一步:其他城镇居民——包括那些到异地工作的年轻人,也被异地看病中繁琐的报销程序困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同样属于“地方粮票”,在外打工的农民即便参加了保险,也无法真正享受。此外,诸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多方面的社会保险项目,同样受严格的属地管理。而随着中国的人口流动的加剧,社会保障已成为继户籍制度后,另一个束缚迁徙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