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有不少协定处方出现
昨日,陪太太到佛山某大医院做产检的李先生向记者抱怨称,医生开了几味药,可是处方上除了“补血药750ml”字样依稀可辨之外,其他各项则无法辨认。因此当李先生试着拿这张处方到外面的药店买药时,工作人员看了半天也看不出写的是什么药,所以无法配药。
随后,记者走访了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记者把收集到的10份处方让药店的工作人员看,能够完全辨认的只有3份,而其他7份都或多或少存在难辨之处。同时,中药处方中仍然有不少协定处方。
另外,由于只写通用名会造成计价和药房的混乱,有的医生还是会在通用名后面加上商品名,或做上一定记号,有人则口头告知患者,该通用名对应的常用药有哪些,建议用哪种。
医生开方要翻目录对照
新规出台后,佛山市多家医院都向科室转发了药品通用名录,以方便医生查阅。“新规刚开始实施的那几天特别不适应,因为用药品习惯名开处方已经几十年了,要一下子改过来还真不太习惯,所以翻看目录对照也浪费不少时间,不过现在常用的药品已基本熟悉了。”一家医院的皮肤科主任说。
大多数受访医生都认为,新规实施需要一个过渡时间。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书记陈家柏认为,绝大多数医生读书的时候学的就是药品的拉丁名(商品名),一下子换成化学名(通用名),这确实需要一个过程。
记者从佛山市中医院了解到,医院药品管理部门已经下发了通知,要求医生不再使用协定处方。但在过渡期内,医生仍继续写协定处方名,但应告诉病人,可以通过设在门诊楼的触摸屏了解到每一个处方对应的详细的药品。
有的通用名患者看不懂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患者反映已习惯了药品的商品名或习惯名,反倒是药品的通用名让人难懂。在禅城某医院看病的患者林小姐告诉记者,如芬必得,谁都知道是止痛用的,可若告诉你“布洛芬缓释胶囊”,恐怕没有几个人能看懂了。而且通用名之下的药品有许许多多,价格疗效都不同,“最终还是得听医生的才放心吧。”
佛山市卫生局副局长谭光明昨天表示,新规实施确实有必要给医院和医生一个过渡适应的时间。“过渡期至少需要一个月,之后我们将会组织人员到各家医院进行检查,违规的将会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朱磊)